合 伙 投 资 协 议 书
一、共同投资人资料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
丙方: 身份证号:
甲、乙、丙三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三方共同出资经营 ,达成如下协议。
二、共同投资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及分红
共同出资人的总出资额为人民币 万元人民币。
甲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
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
丙方出资: 万元人民币,占出资总额的 %;
三方一致同意甲方为经营项目的法人、管理人并管理所有股份,甲方独立拥有月工资。
为分红日,同时召开股东会议。每 营利(总业绩)扣除所有成本应支出后,再扣除行政各项管理费及共同体投资经营体内折旧耗损,是为当 纯利润。红利按每 纯利润之金额 %分配。卡金在未消费前,不列入每 业绩账,由公司保管保存,以维护顾客信用。每 财务,由甲方保管,乙方、丙方实时监管,每 核算签字后,分红。
三、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1、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额占出资总额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2、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出资总额为限对经营项目承担责任。
3、共同投资人的出资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为共同投资人的共有财产,由共同投资人按其出资比例共有。
4、若共同投资的股份转让后,各共同投资人有权按其出资比例取得财产。
四、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全体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
2.其他投资人有权检查日常事务的执行情况,甲方有义务向乙方、丙方报告共同投资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三方协商经营状况、财务情况为 一次);
3.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归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4.甲方在执行事务时如因其不遵守本协议而造成共同投资人损失时,应承担赔偿责任。
5.共同投资人可以对甲方执行共同投资事务提出异议,如果发生争议,由共同投资人共同投票决定。
五、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不允许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员进行转让及赠与股份(共同投资经营体中为激励奖惩员工所产生的赠与股份,首先得到共同投资人的统一决定方可,赠与股份不得超过共同投资经营体总股份的 %,)。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投资额时,应当提前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并得到其他共同投资人的一致商议决定。
六、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资人不得私自转让或者处分共同投资的股份;
2.共同投资人在共同投资经营体内,不得转让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资额;
3.共同投资人在签订合伙投资协议并交纳于甲方投资款项后,任一共同投资人不得从共同投资中抽回出资额;
4.如遇共同投资体不能正常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各共同投资人的出资比例分担。
5.甲方 必须出具一次共同投资人在银行的共同投资款项的剩余存款证明、共同投资体内员工工资发放清单、杂项支出清单。甲方在处理对外官方事务时,如若涉及共同体大额经济支出,应问询共同投资方,征得一致意见后,由甲方全权处理。甲方在处理涉及共同体对外私方的小额经济支出时,应以个人工资项里自行支出,无需向共同投资人汇报。
七、违约责任
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三方共同投资人严格遵守本合伙投资协议书中的条款,如有违约不予退还共同投资体中的投资款项并没收应有全部股份,如产生异议可将本协议提交当地所属法院予以仲裁。
八、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共同投资人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丙方(签字):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注:每份协议背面附共同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签署协议之日既是交纳投资款项之时)
签约时间: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