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工程名称:
发 包 方:
承 包 方:
2015年11月 日
地暖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的经济责任,保护双方权益,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确保集中供热工程施工任务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工程名称:
第二条:工程地点:
第三条:承包范围:
3.1暖气管道敷设,各类阀门、安装及管道保温、压力试验等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具体内容见设计图及工程量清单)
3.2 交工验收。
第四条: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
第五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总造价: 元。
大 写: 。
第六条:合同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日历天。
第七条:物资供应:
本工程所需材料及设备,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国家规定质量标准供应,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甲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付款方法:
8.1 本协议签订后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30%的预付款,即 元(大写:元整 )。
8.2 一期进场施工开始铺设管道后五日内甲方再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的30%,即 元(大写:元整 )。
8.3二期进场即暖气片和壁挂炉进场之前支付工程总价的30%,即 元(大写:元整 )。
8.4全部安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总造价5%,即 元(大写:元整 )。
8.3 剩余5%工程款 元作为质保金,第二个采暖期结束后五日内,甲方根据保修情况无息一次性支付清质保金;
8.4 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足额发票。
第九条:工程质量及交工验收: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和国家颁发的采暖安装规范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并在工程竣工后,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交工验收手续。不合格工程不准交工。
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如因甲方原因造成返工者,则由甲方承担损失,且工期相应顺延。
第十条:工程保修:
自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和交工验收手续之日起保修贰年,在保修期内如因施工质量或设备质量问题需要维修的,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完成维修工作,保证正常供暖,并承担所有因维修发生的费用。否则,甲方有权另行委托他人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双方指定工程代表及签证:
11.1 双方指定下列人员为各自的工程代表
甲方: ,手机: ,传真:
乙方: ,手机: ,传真:
上述电话、传真为双方指定的联系方式。上述联系方式及指定代表如有更换,应书面通知对方 ,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擅自变更方承担。
11.2 签证须经上述指定代表签字并加盖相应方印章方为有效。送达签证时,指定代表必须无条件签收,如对签证内容有异议,可另行以书面形式表达意见。任何一方拒绝签收的,送达一方直接将送达内容以特快专递形式发给对方即视为送达,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拒绝签收的一方承担。
其他文件的送达均适用上述规定。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2.1.1现场代表 ,负责与乙方接洽,联系电话: 。
12.1.2 甲方提供施工用水、电接入点。
12.1.3 提供材料存放场地,乙方自行负责保管。
12.1.4 施工现场道路畅通。
12.1.5提供施工所需要的设计图纸、文件、证件及施工时所必需的技术参数。
12.1.6及时协助乙方处理施工中出现的问题。
12.2乙方权利和义务
12.2.1乙方负责临时用水、电的管线等材料,并从甲方指定施工用水、用电接入点引入施工现场,并满足施工需求,同时承担水电费。
12.2.2 乙方应严格按设计要求、国家颁发的供暖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施工,如因乙方责任造成返工者,则由乙方承担一切损失。
12.2.3 乙方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施工制度,保证施工过程安全规范,施工中如乙方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造成事故或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甲方若因此受到损失,可向乙方追偿。
12.2.4负责办理供暖验收手续。
12.2.5配备足够的工程管理人员,包括技术人员和质检人员。乙方指派作为 项目经理,负责合同执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计划完成任务。
根据甲方的施工图纸,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服从甲方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的监督、检查,按时参加现场例会。
12.2.6做到文明施工,工完场清,保持施工场地清洁、卫生。做到文明施工不扰民。杜绝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对于因乙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12.2.7做好交付前已完工程成品或半成品的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 违约责任:
13.1除不可抗力外,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否则,违约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13.2 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承担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13.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变更设计时,必须经甲方同意。
13.4工程竣工后,若经甲方验收不合格,乙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甲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
13.5经验收,如有质量不合格工程,乙方应无条件返工、整改,采取相应补救措施,直至验收合格,由此追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均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合同生效及终止:
14.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4.2 本合同履约完成后即告终止。
14.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否则,任何单方面修改条文均视为无效。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出现争议时及时协商解决,对双方确认的事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共同参照执行。如双方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合同份数:
16.1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
16.2 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 补充条款:
17.1本合同签订时双方审定的预算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合同签定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