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专用条款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会议纪要及协议;(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投标文件及其附件;(7)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其附件;(8)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9)招标图纸(包括设计补充及变更);
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标准及规范
3.1本合同除使用汉语外,还使用 / 语言文字。
3.2适用法律和法规
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江苏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及其它现行的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3.3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标准、规范执行。
发包人提供标准、规范的时间:不采用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约定:另行商定
4、图纸
4.1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开工前一周内提供全套施工图陆套(含工程竣工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全套竣工图贰套)。
发包人对图纸的保密要求: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将图纸转给第三方或移作它用,并注意保密。若因承包人对图纸及其他资料保管不当、遗失、转借他人、复制等原因造成泄密后果,发包人对此保留终生追究的权利。承包人为此应承担实际损害赔偿责任,若损失难以计算,则承包人向发包人公司按合同价款的1%支付违约金。
使用国外图纸的要求及费用承担:无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5、工程师
5.2监理单位委派的工程师
姓名:
发包人委托的职权:①、对本工程施工质量、施工进度、工程造价进行控制。②、对本工程合同、工程资料进行管理;③、对安全进行监督;④、协调好各种关系。
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行使的职权:(1)涉及到工程造价的签证;(2)设计变更或工程变更;(3)开工令、竣工令、复工令;(4)工期顺延
5.3发包人派驻的工程师
姓名:
职权: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及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工程造价的签证认可。
5.6不实行监理的,工程师的职权: /
7.项目经理
姓名:
职权: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需熟悉施工投标组织设计,应参与过施工组织设计编制。负责组织本工程的质量、安全、环保等全面施工管理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负责处理、协调本工程验收前的一切事宜。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能够调动承包人的足够资源,保证在整个施工期间现场有足够的劳力、材料、机械设备和工具,具备较强的协调能力和丰富的现场经验,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现场项目经理和项目副经理必须是承包人投标前承诺的人选。发包人确认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必须驻场,服从发包人的统一管理,且实行施工压证,每周现场工作5天以上,每天工作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 非经发包人同意,每缺席一天,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 1000 元/天的违约金;每月累计超过3天,加倍承担违约金。承包人在施工期间不得擅自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 若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达不到合同规定质量、进度、现场管理等考核要求时,发包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在3天内更换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并承担每更换一次5万元的违约金,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的行为、作业、管理等违反合同要求时,承包人除承担合同规定的违约金外,同时有权处以驻场的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发包人对承包人经济处罚在例会中予以通报,并纳入工程决算。
8.发包人工作
8.1发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50米内(由承包人统一挂表,并向有关部门缴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 已开通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承包人按规定自行办理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保护生产等相关手续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
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管制点,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监理单位三方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
由发包人确定合理的图纸会审和技术交底时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或准备不充分,造成技术交底未完成,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责任后不影响正常开工日期。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
______督促承包人做好保护工作
(9)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___双方另行约定___
8.2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环保、环卫、市容、交通等的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自理。
9.承包人工作
9.1承包人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 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开工前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
开工前5天提交材料进场计划、机械设备进场计划、劳动力及其用款计划等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
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盗防抢、秩序、工程保护、用电(含过境电缆)、用水等负责,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等作出具体安排。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综合考虑计入报价。如果发生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
执行通用条款,根据发包方需求提供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
承包人按规定自行办理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相关手续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
未竣工验收前工程全部成品、半成品由承包人负责保管、保护,费用由承包人承担;若有损坏、遗失等,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
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其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
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和承包人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文明施工措施执行,并做到:① 设置、维修和管理自有临时排污系统;② 每天保持施工辖区的畅通与清洁;③ 收集和处理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域内的垃圾,直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向发包人交付工程时为止;④若因承包人现场清洁卫生工作不好,导致发生相关不利后果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投诉、新闻媒体曝光、行政处罚等)的,承包人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费用;⑤交工时应将其排污设施全部拆除并清理至发包人满意,承包人承担其相应的费用。
(9)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
施工现场应按文明施工要求与周边地区隔离,工程完成后的建筑垃圾清理出施工现场,办理临时设施规划许可证,办理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以及涉及环卫、治安、园区管理等手续___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10.进度计划
10.1承包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
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后一周内,每周一报进度计划,工程例会由监理方主持
工程师确定的时间:_收到正式书面文件提交之日起三日内给予确定
10.2群体工程中有关进度计划的要求: /
13.工期延误
13.1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_由于甲方原因延误工期,工期顺延,其它按通用条款执行,若因为乙方原因造成延误,按2000元/天扣罚乙方,并以合同总价的5%为限_
四、质量与验收
15.工程质量标准: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执行。对不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及图纸要求,所发生的一切返工费用以及由此给发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①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分项工程及关键部位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现场放线后,须经监理、发包人专业工程师复核后才能施工,严把工序报验关。
②如果下道工序的质量问题是由上道工序引起的,承包人须承担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
③现场钢筋成形场地必须硬化,避免钢筋污染,控制模板周转次数、套数,杜绝出现结构问题。
④施工过程中若出现质量事故,承包人必须立即上报监理及发包人,发包人视情况严重性上报质检、行业监管部门,查明原因,要求承包人停工整改,工期不得顺延,同时承包人须承担1-5万元的违约金,直至清退出场。
1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承包人必须加强对相关隐蔽设施的保护,承包人必须事先查明情况,办理相关施工交底手续后,方可进行对隐蔽设施可能产生影响的相关项目施工,否则造成后果,除了由承包人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外,发包人还将视后果轻重追究承包人合同价的2%-5%违约金。
17.1双方约定中间验收部位:按国家质量管理规定执行
18、工程验收
①承包人在接收政府各职能部门、监理及发包人组织的各分项、单项、专项验收及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过程中,必须一次性通过,若不能一次性通过,视误差情况及对整体工期或单位工程竣工验收造成的影响大小,承包人须承担5-10万元的违约金。并责令限期整改,工期不得顺延,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②在竣工初验前,工程主体的使用功能、空间尺寸、几何尺寸等必须达到验收规范要求,且资料齐全。若因工程实物达不到验收要求或工程资料不齐全而不能通过竣工验收,视工程规模大小,承包人须承担10-50万元的违约金。
19.工程试车
19.5 试车费用的承担:_______无_____
五、安全施工
1、承包人须定期上报现场一线操作工人名单、人数、籍贯等。如有人员调整,必须及时通知发包人。
2、施工人员不准居住在在建建筑物内。
3、承包人对施工范围内的安全防火承担责任。
4、施工期间不准破坏基地以外的植被。
5、施工用水使用的水,须提前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6、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考虑施工临时光源的影响,21点后必须停止施工。
7、承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安全施工防护费用已含在合同价款内。由于承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造成安全事故带来不良影响的,每次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
8、承包人应负责为其雇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各种必需的生活设施,并应采取合理的卫生防护措施和安全措施以保护其雇员的健康和安全。若因卫生、火灾等原因造成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有权根据现场损失情况要求其承担合同价2%-5%的违约金。
9、施工期间必须做好场地清洁卫生,设置冲洗平台,做到净车出场,避免在场外道路上“抛、洒、滴、漏”。
10、承包人须对水体进行保护,严禁污水排入天泉湖,将生活垃圾集中外运,达到标化现场要求。
11、承包人搭设临时设施必须服从景区的统一管理;
12、对施工场地内的已完工程、在建工程、管沟、管网等进行保护。
13、施工期间必须挂牌上岗并统一着装。
14、禁止乱堆乱放材料与机械设备。
15、预制场、土场必须设置标语牌(包括安全、质量、环境、操作规程等)。六、合同价款与支付
23.合同价款及调整
23.2本合同价款采用 (1) 方式确定。
(1)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
_施工期间政策性调整及报价中自购材料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报价及合同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_已综合考虑在合同价中,结算时不调整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工程设计变更及签证部分结算时相同的子目执行投标价,类似的参照投标价,没有的执行投标时采用有关的定额和文件规定,以上均执行投标时的取费率和让利幅度___
(2)采用可调价格合同,合同价款调整方法:_____无______
(3)采用成本加酬金合同,有关成本和酬金的约定: 无
23.3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________无_________
24.工程预付款
1、预付款:承包人进场15天且具备生产、生活的条件。发包人开始支付预付款,付款比例为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
2、预付款视项目的预估产值、措施工程费用、形象进度等情况,分期扣回。
3、承包人必须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时出具履约保函,其额度为合同价格的10%(扣除暂列金额),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承包人违约时,发包人向保函银行申请兑付。
25.工程量的确认
25.1承包人向工程师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的时间:
_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完成的工程量报送甲方和监理单位_
26.工程款(进度款)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
_每月根据工程进度支付当月完成工作量(造价)80%的工程进度款(按同比例扣回预付款),竣工结算审核后付合同价款的10%,竣工结算经审计一年内付结算价款的5%,留5%为质量保修金待保修期满后付清_
七、材料设备供应
27. 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
27.4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
(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
(2)材料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等级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
(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按通用条款执行
(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时:按通用条款执行
(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
(6)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按通用条款执行
27.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
28.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
28.1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双方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设计图纸规定的质量要求且经甲方和监理方事先认可
八、工程变更
(1)承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2)承包人应事先熟悉施工图纸,进行图纸会审,图纸中重大矛盾的提出应于施工前7天,否则造成的损失发包人不予认可,若提前提出而未得到解决,发包人按实确认损失,若此矛盾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则工期按实顺延。
(3)对于变更,3天内承包人必须响应发包人变更要求,超过3天,视为同意。
九、竣工验收与结算
32.竣工验收
32.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
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提供二套完整的竣工图和竣工结算及其它资料资料_
32.2 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
竣工时间以发包人组织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为准。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的施工人员、材料、设备及临时设施必须在十天内全部退出现场,每延迟一天退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33.竣工结算:
33.1承包人必须按照要求编制整理所有资料,发包方不负责此方面的任何内容,除确实需要时可以给予配合。资料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工程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控制价);(2)、投标文件(商务标及技术标);
(3)、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及补充协议书;(4)、工程施工组织文件(经总监批准实施的);(5)、工程招标图纸及变更修改图纸、工程竣工图纸;(6)、图纸会审记录及图纸答疑;(7)、工程会议纪要、例会会议纪要;(8)、设计变更通知单;(9)、施工变更签证;(10)、隐蔽工程验收记录;(11)、材料检测报告;(12)、工程款支付记录;(13)、工程结算书计算底稿、材料明细表、钢筋放样单;(14)、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表;(15)、甲供材料清单,包括品种、数量、单价、金额;(16)、材料价格确认单;(17)、专业分包、指定分包工程资料(铝合金、钢门窗等);(18)、开工报告及竣工验收证明;(19)、工程结算书电子版;(20)、有关地方性文件、法规、材料调差文件;(21)、其他有关工程结算审核资料。
33.2竣工结算书中应有完整的工程量计算书,提供结算资料的书面及电子版,签证、变更及相关的往来函件必须是原件,提供的竣工图纸应该是反应现场实际的事物,资料不准确的对承包人进行处罚。
33.3承包人的结算资料应该包括以下结算承诺书。承包人在结算承诺书中应该注明以下内容:
(1)、在进入结算审价过程中,发包人有权不再接受增加任何结算资料(图纸、签证变更单、价格凭证等)。
(2)、在《送审结算书》中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化的,工程数量上报少了的不作调整。若项目有遗漏,作为承包人让利,不做增加调整。
(3)、发包人与审计单位执行审价收费标准,若由于承包人高估冒算,核减额大于5%以外的审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负责。
33.4送审周期:甲方从收到承包人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开始内审,内审结束后10天内送外审。
33.5结算结果的确认,审计单位必须先通报发包人再与承包人确认(签字盖章),承包人确认人员必须是承包人委托的人员(有委托证明)。
十、违约、索赔和争议
35.违约
35.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4条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26.4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33.3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按通用条款执行
双方约定的发包人其他违约责任:无
35.2本合同中关于承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4.2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若属承包人责任造成的工期延误,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不低于每天千分之一合同价的违约金。
本合同通用条款第15.1款约定承包人违约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达不到合同约定质量标准 ,除返工至满足要求外,还需按合同总价的2%对承包人进行罚款。
双方约定的承包人其他违约责任:(1)如果属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经承包人免费修补后仍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或者质量问题严重,无法修补,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造成的损失。(2)如果属承包人施工问题而造成周边建筑物、市政公用设施的毁坏,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和造成的损失。
下列违约行为的责任承担:
(1)未经发包人认可,承包人擅自停工,每天扣除工程合同价款千分之一,此类停工累计超过10天,发包人有权解除施工合同;
(2)出现违约责任中应解除合同情况时,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出现解除合同或其他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无法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发包人有权做到:
1、不予事先通知。
2、承包人不得破坏工程现场及移走任何物资与设备。
3、承包人承担遣散现场工人的责任。
4、退场后双方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5、退场的所有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37.争议
37.1双方约定,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
(1)请____行业主管部门____调解
(2)采取第___1_____种方式解决,并约定向__南京市_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或向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其它
38.工程分包
38.1本工程发包人同意承包人分包的工程:无__
分包施工单位为:_无_
39. 不可抗力
39.1双方关于不可抗力的约定:_按合同文件执行
40、保 险
40.6本工程双方约定投保内容如下:
(1)发包人投保内容:无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保险事项:无
(2)承包人投保的内容: 必须按国家或地方相关规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承担保险费用。施工人员进场后,承包人应提交应当由其投保的有关保险凭证的副本,供发包人审核。
41、担 保
41.3本工程双方约定担保事项如下:
(1)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履约担保,担保方式为:合同总价(除暂列金额)10%的银行保函,保函有效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在承包方违约时,发包人向保函银行申请兑付。
(2)双方约定的其他担保事项:无
46、合同份数
46.1双方约定合同份数正本贰份,副本十份,共计壹拾贰份,双方各执陆份,分送有关部门。
47、补充条款
1、本工程严禁使用不合格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材料,一经发现,限期退场,不按要求退场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
2、承包人对现场人员的施工安全、现场秩序、工程保护、环境保护等负责。
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循国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规、法令或任何对工程有管辖权的部门规章,并按要求支付有关费用。
4、无论发包人、监理是否给予批准或同意,承包人应对现场作业、施工方法及所施工工程的完备性、稳定性和安全性承担全部责任。负责完成对工程的稳定、完整、安全、可靠有效运行所必须的全部工作。
5、承包人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发包人有权责令承包人退场,一切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6、承包人必须履行投标时的所有承诺条件,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7、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由承包人自行承担,发包人概不负责。
8、承包人负责对本工程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监督管理,防火责任区的划分,防火器材的配备及设置,督促本工程各施工人员建立健全安全保障体系,配备足额的安全员和安全设施,对本工程各施工人员施工过程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并按照相关协议、规定进行处罚。
9、现场及文明施工管理
9.1违约责任:
(1)若造成水体、路面、植被等环境污染,承包人必须采取措施,解决环境污染,并视污染的严重程度及时上报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2000-20000元的违约金。
(2)若在作业范围内承包人管理不力引起火灾,承包人必须承担国家规定的相关处罚,同时承包人必须承担实际发生火灾损失的赔偿金,并承担法律责任。
(3)对承包人不服从如下现场管理规定的,发包人要求其承担1000-5000元/次的违约金。
① 一线操作人员与承诺不一致的;
② 一线操作人员擅自居住在在建建筑物的;
③ 光源污染天文台的;
④ 施工用水未化验或化验未合格使用的;
⑤ 未做好清洁卫生,垃圾乱倒乱放的;
⑥ 施工期间未对成品、建筑物、管沟及管网等进行保护的;
⑦ 没有统一着装挂牌上岗的;
⑧ 没有在预制场、土场等设置标语牌的。
10、劳动力投入计划及各施工段组织机构
(1)承包人必须有令发包人认可的项目整体组织架构和各施工段组织架构及合理的劳动力组织计划。
(2)承包人各分段负责人及专业工长是承包人正式职工或承包人所在地的户籍人员。发包人查验上述人员相关证件后复印留存。
(3)一线操作人员必须是熟练的技术工,特殊工种须持证上岗。
(4)各施工阶段的一线操作人员更换比例不得超过20%,始终保持队伍的稳定性,承诺农忙季节按进度正常施工,不得延误工期。
(5)现场一线操作人员不得使用项目所在地没有资质的人员。
10.1违约责任:
(1)承包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各工段长为非正式员工或非总公司所在地户籍人员,发包人责令其在7天内停工、调整和改正,工期不得顺延。同时承包人须承担2-5万元/人/次的违约金,如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加倍赔偿发包人违约金,同时发包人保留解除合同的权利。
(2)一线操作人员不得低于承包人所在地户籍人员的60%,如经查实达不到标准,发包人责令其在7天内停工、调整和改正。工期不得顺延。同时承包人须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金,如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加倍赔偿发包人违约金。
(3)若发现承包人使用当地没有资质的建筑工人,发包人有权责令其停工,工期不得顺延。并要求承包人在7天内调整到合同要求范围内,同时承包人须承担500元/人/次的违约金。
11、承包人应自行聘(雇)用符合要求的职员或工人。承包人雇用员工应遵守《劳动法》、《建筑法》相关规定,否则承担违约责任。若监理人认为承包人的装备和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度和质量要求,应向承包人发出增加人员和装备的指令,承包人在接到指令后14天内,必须按指令要求调整人员和装备。
12、承包人要认真贯彻落实《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劳社部发[2004]22号)及《关于切实解决建筑业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3]27号等国家及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有关禁止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求,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实施办法,承包人应对劳务分包单位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督促其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
附件1:
单位工程名称 | 建设规模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结构 | 层数 | 跨度(米) | 设备安装内容 | 工程造价(元) | 开工日期 | 竣工日期 |
附件2:
序号 | 材料设备品种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单价 | 质量等级 | 供应时间 | 送达地点 | 备注 |
附件3:
发包人(全称):__南京龙金玉门窗有限公司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证__1号厂房_(工程名称)在合理使用期限内正常使用,发包人承包人协商一致签订工程质量保修书。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及双方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和双方约定的其他土建工程,以及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的安装工程,供热、供冷系统工程等项目。具体质量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
质量保修期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算起。分单项竣工验收的工程,按单项工程分别计算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具体工程约定质量保修期如下:
1、质量保修期以竣工合格证经质检验收部门批准之日起计算;
2、主体结构为该工程的设计合理使用年限;
3、装修工程为2年。
4、屋面防水工程为5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厨房的为5年;
5、电气管线、上下水管线安装工程为2年;
6、其他约定:供热、冷为2 个周期。
三、质量保修责任
1.属于保修范围和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在接到修理通知之日后7天内派人修理。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修理,发包人可委托其他人员修理,保修费用从质量保修金内扣除。
2.发生须紧急抢修事故(如上水跑水、暖气漏水漏气、燃气漏气等),承包人接到事故通知后,应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非承包人施工质量引起的事故,抢修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3.在国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期限内,承包人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因承包人原因致使工程在合理使用期限内造成人身和财产损害的,承包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四、质量保修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修金一般不超过施工合同价款的3%,本工程约定的工程质量保修金为施工合同价款的 5% 。
质量保修金银行利率为 0 。
五、质量保修金的返还
发包人在质量保修期满后14天内,将剩余保修金和利息返还承包人。
六、其他
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不采用。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作为施工合同附件,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共同签署。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致: (发包人名称)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保证按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 (工程及合同名称) 工程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该工程(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保函,作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
本银行统一为承包人出具本保函;
本银行在此代表承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责任,承包人在履行合同中,由于资金、技术、质量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时,在你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承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承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保修责任证书发出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5:
致: (承包人名称)
鉴于 (承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承包人”)已保证按 (发包人名称) (以下简称“发包人”) (工程及合同名称) 工程合同施工、竣工和保修该工程(下称“合同”)。
鉴于你方在上述合同中要求发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额的银行开具的支付担保保函,作为发包人履行本合同责任的保证金;
本银行统一为发包人出具本保函;
本银行在此代表发包人向你方承担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RMB¥ 元)的责任,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由于资金不足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给你方造成经济损失或不按合同约定付款时,在你方以书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额内的任何付款时,本银行即给予支付,不挑剔、不争辩、也不要求你方出具证明或说明背景、理由。
本银行放弃你方应先向发包人要求赔偿上述金额然后再向本银行提出要求的权力。
本银行进一步同意在你方和发包人之间的合同条件、合同项下的工程或合同发生变化、补充或修改后,本银行承担本保函的责任也不改变,有关上述变化、补充和修改也无须通知本银行。
本保函直至合同终止发包人付清应付给承包人一切款项后28天内一直有效。
银行名称:(盖章)
银行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地址:
邮政编码: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