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独家委托协议
甲方(委托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人):xxx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销售房屋之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独家代卖房屋基本情况及价格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 的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委托乙方独家出售。甲方保证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符合泰州市上市房屋的有关规定和相关政策法规,并保证出售此房无任何权属争议、在过户给买方前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债务均由甲方承担。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不动产证号: ;产权建筑面积: 平方米;所有权人: ;所在楼层: 层;物业用途: 。
3、甲乙双方协商后的约定价格不低于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4、如实际成交价格高于约定价格,甲乙双方商定,高出部分按,甲方 %,乙方 %分成。
第二条 甲方委托事项
1、 介绍购房人并促成签订交易合同。
2、 委托乙方办理房屋转让后的转移登记手续。
3、当乙方与买方看房磋商后达到甲方此销售协议价格时,委托乙方代收购房定金。
第三条 委托方式与期限
1、甲方不得再委托任何第三方出售上述房产。
2、甲方接受乙方承诺于 月内完成该独家房屋销售,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至 年 月 日止。
3、在 月销售期后,若乙方未能售出该房屋,则甲方有权终止该协议。
第四条 甲方义务
1、甲方委托乙方代办上市审批、房产过户手续,并应及时按期提供真实完整的证件与资料;
2、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保证不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提高该房屋代理价格,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委托其他中介组织及个人销售,也不得随意取消委托;
3、 甲方须积极配合乙方和乙方客户看房、房勘和市场推广;
4、甲方应在乙方代收定金3日内,与乙方客户签定房屋买卖合同;
5、在委托期限内及协议期满3个月内,甲方不得通过任何途径直接或间接与乙方介绍过的客户成交。
第五条 乙方义务
1、 代为寻找并提供适合的房产需求信息。
2、 代为制定相关的房屋销售计划,进行广告宣传。
3、在代理期内,乙方保证指定专人负责该房屋的销售工作,采用各种营销方式积极推荐该房屋,及时告知甲方,加强双方的协作。
4、代办业务:在甲方的要求下,根据甲方提供的证照和资料代为甲方办理上市审批、房产过户手续等。
五、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向乙方支付约定标的最低售价的 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应向甲方支付约定标的最低售价的 作为违约金,即人民币 元整(大写) 元整
六、 其它约定
1、为便于乙方市场推广,甲方向乙方留存钥匙 把,相关资料为:
2、其他:
3、甲、乙双方均应对本协议重要内容保守秘密,非经对方同意不得泄露给无关之他人。
4、该房屋售出后的付款方式由双方协商。
5、以上内容乙方均已向甲方予以解释说明,甲方已完全清楚明了上述条款。
6、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若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协议签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补充说明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泰州联行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 连锁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现住地址:
协议签定地址: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