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出售委托协议
委托人(甲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受托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经办人: 经办人电话:
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相互信任、平等、自愿、合法的基础上,就甲方的房产委托给乙方出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源信息确认
甲方自愿将自己位于 的房产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并按照相应的佣金标准支付销售费用。
1、具体房源及价格如下表格:
序号 | 楼号 | 套数 |
1 | ||
2 | ||
3 |
备注:上述房源需每套房屋有销售委托书。
2、付款方式为:全款或分期付款
采取全款支付房款的在缴纳房屋定金之日起8日内付清剩余总房款;
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在缴纳房屋定金之日起8日内缴纳总房款的30%;自缴纳房屋定金之日起180日内缴纳总房款的50%;自缴纳房屋定金之日起360日内缴纳剩余房款的20%;
二、委托销售有效期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期 年。
三、委托销售的佣金标准
在甲方与乙方提供的购买方签定《商品房定购协议书》时,甲方按照《商品房定购协议书》合同额的2%(税后)向乙方支付委托销售的佣金,一套一结算。乙方开据收款收据。
四、甲乙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上述房屋的产权属清晰(产权无争议;未被判决、裁定限制出售;也未设置抵押等),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纠纷等,概由甲方负责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及费用,乙方收取的佣金不退。
2、甲方积极配合乙方的销售工作,保证乙方的销售房源不会出现一房二卖。
3、乙方协助甲方与购买客户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甲方应积极主动配合购买方办理房屋的合同签订以及协助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如甲方与客户签订《商品房定购协议书》并支付清房款后甲方不配合购买方办理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甲方需在5日内以将房款退还给买方。乙方负责广告推广费及其它销售费用。
五、其他事项
乙方在甲方所定的房价基础上所成交的额外价格由甲乙双方 分成。可售房屋明细见具体(可售房源附件一)。
六、争议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按以乙方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纠纷。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