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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公司为适应国内经济形势,企业快速发展的需求,为能够更好的在轨道交通行业占领市场、求得发展,XXX公司拟通过进一步构建核心竞争能力和进行资本运作,实现主营业务的快速成长。为实现这一目标,将采取以下方案:
1、通过实行员工持股方案,实现增资扩股,吸纳员工股权。其目的一是针对人力资源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二是适当集中内部股权,为下一步引入新的投资主体构筑体制平台。
2、通过增资扩股,引入外部投资主体,初步解决公司扩张的资金“瓶颈”,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为公司实现跳跃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3、改造为上市公众公司,使股权进一步分散化,实现更大的战略发展。
1、营造公司利益共同体,即劳动、知识、资本拥有者和企业经营者共同创造企业价值。
2、建立公司命运共同体,即员工持股使员工、企业和股东结成命运共同体。
3、知识资本化,即承认知识创造者对知识成果拥有部分知识产权,并使其股份化和法人化。
4、延伸激励约束机制,即通过员工持股,保证优秀的管理人才、经营人才和技术人才获得合理报酬,以留住优秀人才使企业竞争优势不断增长、延伸。
1、对企业核心资源技术人才建立具有市场竞争力的合理分配机制,通过建立契约收入与资本收益相结合的薪酬体系模型,达到留住和大量引进骨干人才的目的,保持技术骨干的创造热情和企业持续技术创新能力。
2、通过产权关系使经营者与企业结成利益共同体,使经营者的长期利益与企业的长远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从而建立一种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同时让广大员工拥有劳动者和所有者的双重身份,极大地激发他们对企业的关切度和参与管理的热情。
3、通过实行员工持股,使企业内部股权相对集中,根据股权集中程度来引入外部股东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可以避免失去相对控股地位。
北京XXX总公司现有股权结构如下:
股 东 | 股本金(万元) | 出资额比例(%) |
合 计 |
注:公司资产评估后,按经评估的净资产额对股本金分配,股权结构不变。
以每股1元人民币定价,北京XXX总股本共计 股,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
公司员工所持股份占公司股权总额的 %,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其中,公司高管所持股份占公司股权总额的 %,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公司普通员工所持股份占公司股权总额的 %,总金额共计人民币 元。
实行员工持股后,北京XXX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现股东 | 原股东 | 股本(万股) | 原出资额比例(%) | 现出资额比例(%) | |
自然人 股东 | |||||
员工股东 | |||||
合计 |
1、在现有法律、政策框架内实施。国家目前对于员工持股尚无统一法规,本方案设计所依据的是《公司法》和《北京市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员工持股会试行办法》。
2、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岗位 、贡献度等条件划分员工持股的档次,最终持股方案提交全体持股员工审议通过后实施。
3、坚持自愿出资的原则;
4、坚持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
5、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具有购买和持有公司向内部员工奖励、募集股份的资格:
1、与公司签定正式劳动合同且通过试用期正式工作满六个月的员工;
2、公司董事、监事;
3、公司派往子公司、联营企业工作,劳动合同仍在本公司的外派人员。
下列人员不得购买和持有公司向内部员工奖励、募集的股份:
1、与公司不存在正式劳动合同且通过试用期正式工作不满六个月的员工;
2、公司法人股东单位(包括发起单位)的员工;
3、公司关系单位的员工;
4、公司外的党政机关干部及社会公众人士;
5、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禁止购买和持有公司股份的其他人员。
员工持股方式有以下两种:
1)出资购股
具有持股资格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及金额,以个人出资购买相应数量的股权。
员工购股时,可给予下列政策优惠:
允许员工购股时可应需求实行分期付款,首期付款不得低于购股款总额的50%,付款期限不得超过两年。
2)奖励股权
在公司股权奖励范围内的员工,按照公司规定的比例,以公司奖励的方式无偿获取相应数量的股权。
公司股权奖励范围如下: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平台(利润中心)总监/副总监、业务及技术骨干。
1、分配等级
根据员工工作岗位和贡献,将所有具备资格的员工划分为如下等级:
级别2 总经理助理、平台/利润中心总监级
级别3 平台/利润中心副总监、技术和业务骨干级
级别4 部门部长级
级别5 普通员工级
2、等级额度
序号 | 级别 | 购买额度 | 占基本股比例 | 奖励额度 | 占基本股比例 | 合计额度 | 合计占基本股比例 |
1 | 级别1 | ||||||
2 | 级别2 | ||||||
3 | 级别3 | ||||||
4 | 级别4 | ||||||
5 | 级别5 | ||||||
合计 | 5% |
3、具有持股资格的员工,因个人原因未能按等级额度足额购买的,未购买部分视其放弃相关权利,不予以保留。未获购买部分的股权,公司有权采取其它方案另行分配。
公司成立员工持股管委会,由全体具有股份购买资格的员工选取3名代表,及公司委派的2名代表共同组成,负责人由公司委派的2名代表中的1人担任。
员工持股委员会行使以下职能:
1、负责主持和召开持股员工会议;
2、审查员工购股资格;
3、确定员工个人购股数额;
4、负责股权的购回;
5、定期向持股员工报告员工持股会工作情况;
6、管理预留股权和备用金;
7、组织持股员工推选公司的董事和监事。
1、员工向员工持股管委会提出购股申请;
2、审查员工持股资格;
3、根据购股方案确定员工个人持股额度;
4、公告员工持股额度;
5、员工缴付购股资金,办理购股手续;
6、公司向员工出具股权证书;
7、公司办理相关工商审批、备案手续。
为便于具备资格的新增员工购股,公司在内部员工持股总额中设置部分预留股份,但预留股份原则上不超过员工持股总额的30%。
公司向获得股权的员工出具股权证:
1、股权证是公司发行的,表示其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享受权益和承担义务的书面凭证。
2、股权证采取簿记形式。
3、公司印制簿记式股权证,可以自行选择印刷厂,以经过公司审批部门认可的样式印制。
股权证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的名称、住所;
2、公司设立登记或发行的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股份类别、每股金额;
4、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5、股权证号码、股权证持有卡号码;
6、购买或转让日期;
7、员工持股数量及其增减情况;
8、职工签章;
9、经手人签章;
股权证由董事长签名,加盖公司股权证专用章后生效。内部员工可凭本人的股权证和身份证到员工持股委员会办理股权转让、过户等手续。
员工持有的股份不能退股。脱离公司的员工,其所持股权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予以处置。脱离公司包括退休、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或死亡等情形。
自员工获得相应股份之日起至公司上市的时期内,员工所持股权不参与分红,并按以下办法管理:
1、员工脱离公司时,其所持股权仅可以在内部转让,持股委员会负责办理转让审批及相关手续,未实现转让的,转作预留股份;
2、在公司上市之前自动离职、被辞退或解聘、被开除的员工,公司按个人出资额购回所持股份;
3、在公司上市之前退休、死亡员工所持股份,公司按上年末相应股权的帐面净资产值购回;
4、员工也可在具有持股资格的员工之间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持股委员会负责办理相关的审批及变更手续;
5、持股员工脱离公司时,经离职审查确认不对公司损失承担经济责任的,方可以上述不同方式处置其持有的股权;对公司损失负有个人责任的,应以其所持股权抵扣赔偿;
6、公司上市后员工所持有的股权依照中国证监会及相关股票交易所的现行规定管理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