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卖买合同
甲方(购车方):
住 址:
身份证号码:
乙方(售车方):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过平等、友好协商一致,就乙方将其所有的车辆转让给甲方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1、乙方将以下自有三辆货车转让给甲方。
1.1、解放牌CA1170PK2L7T3EA80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xxxx,发动机号:xxxxx,车辆识别代号:xxxxxx)
1.2、解放牌CA1128PK2L2EA80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xxxxx,发动机号:xxxxx,车辆识别代号:xxxxx)
1.3、解放牌CA1128PK2L2EA80型号货车一辆(车牌号:xxxxx.发动机号:xxxxx,车辆识别代号:xxxxx)
2、价款及支付方式:上述三辆车辆转让价款共计为¥115000.00元,大写:壹拾壹万伍仟元整。甲方于本合同签订时支付乙方定金¥10000.00元(大写:壹万元整)。剩余¥105000.00元(大写壹拾万伍仟元整)在车辆过户前一次性付清给乙方。
3、乙方应保证其对转让车辆享有完整的所有权。乙方在交付汽车时应当提供完整的车辆手续,并说明该车的现状。
4、甲方在购车时应认真检查乙方所提供的车辆证件、手续是否齐全。并且应对所购车辆的功能及外观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甲方在购买该车后,自行负责车辆的维修,及相关规费的缴纳。
5、因双方交易车辆为旧机动车辆,故双方签定协议时均对车身及发动机工作状况表示认同;甲方对三辆货车外观及车内质量状况已充分了解并无任何异议且自愿购买。
6、甲方付清乙方所有的款项后,乙方配合甲方办理车辆登记过户手续,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
7、车辆交付后,该车的所有权及一切权益、风险等均归甲方承担。因该车引起的一切交通事故,交通违章罚款等行政规费、保险费、车船税、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等均由甲方单独承担,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8、如在该车交付后,甲方转买该车,此后发生的一切纠纷、赔偿等事宜均与乙方无关。
10、如双方发生争议,起诉至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并加按手印):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身份证号码:
乙方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