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登记系统采集企业名称)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范企业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企业名称:(网上登记系统采集企业名称)
第三条 企业住所:(网上登记系统采集企业住所)
第四条 企业经济性质: (网上登记系统采集经济性质)
第五条 注册资金(网上登记系统采集注册资本)万元,由(网上登记系统采集出资人名称)以(网上登记系统采集出资方式)方式投入,出资时间 (网上登记系统采集出资时间)。
第二章 企业的宗旨、经营范围和经营方式
第六条 企业宗旨:诚信经营、海纳百川、以人为本、追求卓越。
第七条 经营范围及经营方式:(网上登记系统采集经营范围)
第三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八条 本企业实行经理负责制。
第九条 经理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由出资人任命。
第十条 经理领导经营管理工作,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企业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二)组织实施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企业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企业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企业的具体规章;
第四章 财务、会计与审计
第十一条 企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建立财务会计制度,缴纳各种税、费、基金。
第十二条 企业建立统一的财务管理体制,实行统一的财务管理办法。企业遵守财务制度,加强财务纪律。
(一)做好成本核算与成本管理的各项基础工作,正确核算成本费用,合理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按规定预提和摊销费用,计提和处理资产损失。
(二)开展目标成本管理。
(三)加强资金的监督和控制,建立全面预算管理制度,确保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建立健全财务报表内部管理制度。
(四)加强财务审计。
第十三条 企业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本位币为人民币。
第十四条 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公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五条 企业设置内部审计机构,对企业帐目和经济活动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十六条 企业依法进行税务登记,缴纳各项税款。
第五章 劳动、人事、工资制度
第十七条 企业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人事、工资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第十八条 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企业有权依照法律和国务院有关规定录用、辞退职工。
第十九条 企业贯彻按劳分配原则,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职工工资分配制度。
第二十条 企业按照国家规定建立劳动保障制度。
第六章 章程修改
第二十一条 修改章程时,由经理拟定章程修改的方案,报出资人审核签署后生效。
第七章 终止和清算
第二十二条 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当终止并进行清算:
(一)企业出资人依法决定解散;
(二)企业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撤消;
(三)企业宣告破产;
(四)其他原因。
第二十三条 企业因前条原因终止的,应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制定清算方案,清理 债权、债务,编制清算期间收支报表和各种财务帐目。清算结束,经出资人批准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税务机关办理企业注销登记。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条款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出资人签署:(出资人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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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