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施工合同(水电工)
发包方(甲方):
承接方(乙方): 身份证号:
本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本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一、 施工地点:
二、 施工内容及质量要求:
进场人数每天不少于4人。与2019年1月9日进场施工。
价格:按投影面积计算,每平方40元
1、零时用电布置,铁管布线,强弱电布置(照明,空调,音响,监控,点钟,电视)给水管PPR,排水管PVC,开孔但不封孔。
2、灯具洁具安装。
三、 甲方责任和义务:
1. 负责与被施工单位、业主、监理的联系和协调工作。
2. 派住现场管理员,监督乙方施工质量、现场管理、原材料使用。
3. 协助乙方办理进场手续。
4. 保障施工现场的用水用电及照明设备。
5. 协调施工用料的运输及配送。
6. 乙方在施工完成三个月以内甲方付清乙方施工工费80%,剩余20%待验收合格后全部付完。
四、乙方责任和义务:
1. 乙方按时上下工,上下工在路上骑车或开车安全自己负责。
2. 施工所需工具由乙方自己提供。
3.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制定出严密的安全防范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加强对人员驻地、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设备、物资、工程的安全,承担因管理不善、防护设施不全以及违章操作等原因造成进入现场的施工人员、非施工人员伤亡事故责任及费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处理并承担费用,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及连带责任。
4. 4.乙方需按甲方施工内容及质量要求去做,如没按甲方要求施工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5.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做有损甲方公司形象的事,不能与客户谈论施工相关事情,如果对甲方造成损失需向甲方提供经济赔偿。
6. 乙方需按甲方规定的工期完成施工,如没有按工期完成,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7. 乙方不从现场带走任何甲方或业主提供的材料,一经发现,人赃并获,罚款一万元,并且扭送公安机关。
五、本合同一经签约,甲乙双方严格按照以上条款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如有违约所发生的后果违约方自己承担。
六、本合同的生效
1、本合同经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及乙方签字,并加盖甲方公章或乙方指纹印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双方应妥善保管。
甲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签字指模):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