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身份证号码: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电话: , 地址: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承租甲方拥有合法出租权的房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1条 租赁房屋基本情况
租赁房屋位于 房屋,建筑(使用)面积 平方米,包括:
第2条 基本条件
2.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切实拥有合法出租权,在合同履行期内不得擅自解除合同,并保证出租房屋符合作为乙方物流收货及相关业务的使用需要。
2.2在未取得乙方同意前,甲方不得将甲方产权的其他部分用作工业用途,及出租或出售给任何其他经营业态与乙方冲突的行业。
2.3在合同履行期内,乙方承租房屋门头及外墙面延续甲方合法的使用权部分由乙方承租范围,供乙方装设招牌、标记、商号和指引系统等使用,但相关的审批登记和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
2.4甲方保证出租房屋在出租期间符合消防要求。
2.5保障乙方人员、车辆24小时通行,和物流车辆、办公车辆的停放.
第3条 租期
3.1租期为 ,从 年 月 日开始,至 年 月 日结束。
3.2续租:在本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后,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条件由双方另行通过友好协商决定。
3.3合同终止日,乙方应将房屋清理干净交还甲方,乙方可拆走房屋内所有乙方投入的设备、设施及其他可移动物品。
第4条 租金和支付方式
租金为 元/年,支付方式为: ,甲方应出具收款发票,因收款产生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5条 其他费用
5.1乙方租赁范围内的水、电、暖等能源实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承担租赁期内使用租赁标的物经营行为而发生的由政府职能或其他部门收取的相关费用。
5.2缴费方式为:
第6条 房屋交付
6.1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于 年 月 日之前将房屋交付乙方,同时对房内财产进行移交登记; 若因房屋交付前具有质量问题引起纠纷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6.2 甲方交付的房屋及水、电、暖等设施具备可使用状态,且均已经安装分表,能够单独计量。
第7条 房屋改造和附属设施、设备的增添
7.1乙方在租赁期间内,在不危及房屋的结构和安全的前提下,可以根据商业形象和经营需要对承租房屋进行装修和改造,或增添附属设备、设施,但房屋的结构改造需要另行征得甲方同意,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房屋损坏,第三人伤害及相关部门因改造房屋所做的处罚等责任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相应损失。
7.2乙方增添的附属设施、设备,其所有权归乙方,并由乙方自行负责维修和保养。
第8条:转租和联营
乙方有权将部分承租房屋转租他人或与他人联合经营,乙方转租他人经营的项目必须合法,因此发生的纠纷、损失处罚由乙方承担。
第9条:房屋及设施、设备的维修
乙方保证房屋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正确使用,甲方应在交付房屋时保证房屋内相关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暖、消防设施等的线路和管道设施及房屋主体结构等)能够正常使用。租赁期间房屋的正常管理和维护由甲方负担。
第10条:违约责任
10.1如因房屋产权及相关因素影响到乙方正常使用,乙方所有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10. 2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向对方赔偿年租金20%的违约金及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3乙方未按约定的时间和数额交纳租金,每延期一日,按年租金的1‰支付甲方违约金。
10.4乙方在承租期内造成的房屋和甲方移交财产的非正常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11条:乙方经营期间给任何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及财产损害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12条:因政府规定需对房屋拆迁,房屋拆迁补偿由甲方享有,乙方可依法向拆迁人主张其应得权利,但乙方不得影响甲方及时获得拆迁补偿。自拆迁公告之日起本合同终止履行。
第13条: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法定事由,政策性原因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退还未履行合同期间的全部租金。
第14条:甲方应保证乙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权的排他权,如因此与第三人发生纠纷,责任由甲方承担,造成损失的应予以赔偿。
第15条:合同期满后,乙方有权在六个月的期间在甲方所在地适当的地点标记乙方经营场所变动的信息。
第16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单位盖章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1.房产证复印件一份;
2.甲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 .乙方营业执照、代码证复印件一份;
4.注意:需要保证产权证和甲方身份一致,如不一致,需要有甲方有权出租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