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实习生交税政策和计算方法
1. 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我单位在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算收入额时,是否需要扣除800元或20%的费用?
答: 学生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时,如果选择按照累计预扣法计税,应按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收入额。因此,您无需额外扣除800元,而应扣除20%的费用。
2. 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如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时,扣缴义务人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2018年第61号)中的累计预扣法计算和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具体规定如下:
“二、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因实习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的,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
四、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3. 年度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如何计算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的累计减除费用?
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规定,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累计减除费用可以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的月份数计算。
具体说明如下:
“一、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的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
……
四、本公告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首月起至新入职时,未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未按照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过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税的居民个人。
本公告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
4. 我是一家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取得的经营所得是否能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的延缓缴纳个人所得税政策?
答: 不可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0号》规定,个人所得税延缓缴纳政策仅适用于个体工商户,而不适用于个人独资企业。
5.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可在多长期限内扣除?
答: 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期间的支出,可以在入学当月至教育结束当月期间按月扣除。但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6. 个人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是否免征个人所得税?是否需要申报?
答: 个人取得政府规定标准的疫情防治临时性工作补助和奖金可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此情况下,单位无需为这些收入办理申报手续,只需将支付人员名单及金额留存备查即可。
7. 哪些人属于《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中所称“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
答: 《公告》所称的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是指自纳税年度的首月起至新入职前,未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连续性劳务报酬所得的个人。若在入职前曾取得过工资、薪金所得,或按累计预扣法预扣过劳务报酬所得税的,则不适用该规定。但若纳税人在入职前仅偶尔取得过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则不受影响,仍可享受此项政策。
例如,若小赵在2020年1月至8月未找到工作,仅有过一笔8000元的劳务报酬,并已按单次收入20%的预扣率缴纳税款,9月入职新工作并开始领取薪资,那么新单位在为其计算9月份工资时,可从年初开始计算累计减除费用(45000元,即9个月×5000元/月)。
8. 扣缴客户端采集完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导入工资薪金数据时,为什么没有自动生成专项附加扣除金额?
答: 在导入工资薪金数据后,需选择需要预填专项附加扣除的人员范围,然后点击【预填专项附加扣除】按钮。系统会根据已采集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自动计算出可扣除的金额。
9. 纳税人如何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13号》中完善调整后的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方法?
答: 纳税人需根据自身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规定的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按照公告规定的预扣预缴方法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相关佐证资料或承诺书。例如:毕业大学生可以提供毕业证或派遣证等,实习生可以提供学生证等,其他年中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纳税人若无相关佐证资料,可提供承诺书。
扣缴义务人收到佐证资料或承诺书后,可根据公告规定为纳税人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需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相关佐证资料及承诺书的原件或复印件需留存备查。
10.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是什么?如何重置?
答: 扣缴客户端的申报密码是用于通过客户端进行信息报送、信息下载等操作的口令。
若扣缴单位忘记申报密码,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式重置:
- 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个人所得税APP,进入【个人中心】→【企业办税权限】→选择对应企业→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
- 法定代表人或财务负责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页端,进入【个人信息管理】→【办税权限管理】→【企业办税权限】→【查看详情】→点击【重置申报密码】进行重置;
- 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密码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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