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是劳务报酬、稿酬以及特许权使用费等所得的重要环节。下面我们将介绍其计算方法以及相关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
1. 个税计算方法:
当扣缴义务人向居民个人支付劳务报酬、稿酬或特许权使用费时,需要按次或按月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税额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x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20%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公式为:预扣预缴应纳所得额 = 收入 - 扣除费用
2. 扣除费用:
对于劳务报酬、稿酬和特许权使用费,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800元;
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费用为收入的20%。对于稿酬所得,应纳所得额减按70%计算。
级数 | 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 | 预扣率(%) | 速算扣除数 |
1 | 不超过20000元的 | 20 | 0 |
2 | 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 | 30 | 2000 |
3 |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 40 | 7000 |
因此,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需要根据上述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然后按照相应的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